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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金湖县通过“四抓”努力压降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一是预警防控,狠抓源头治理。围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制规科学合理。加强对重点执法领域监管力度,聚焦执法程序、方式等进行法治体检,邀请法律顾问、专家现场评查打分,并梳理出执法频发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编发业务指导手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指导站作用,不定期组织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以及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推出败诉案例剖析、法律风险规避等课程,有效提升执法水平。同时,建立预先报备制度,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矛盾突出的,立即启动自查化解和报备工作。
二是多元化解,狠抓复议纠错。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复议权告知制度,引导企业、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有效降低行政诉讼发案率。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提醒函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业务工作。坚持复议与调解对接,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申请,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调解途径解决。
三是联动协作,狠抓诉中纾解。对由各部门、镇街单独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县司法局统一安排专人指导,根据行政争议事实、成因、背景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研究应对方案。严格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做好与层级法院的沟通,对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接到法院通知后,积极成立专案组,由司法局牵头、承办单位配合开展行政纾解,并引入专业力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外脑”作用,确保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四是考核问责,狠抓结果运用。将行政争议发案量、行政诉讼败诉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行政争议发案量多、案件信息报送不及时、风险案件多、败诉率高等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当面约谈、考核扣分,加大问责力度,限期整改落实,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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