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维护县区治安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金湖县公安局加大对涉“黄”“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年11月16日下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对县城多家洗浴中心进行突击检查过程中,发现某洗浴中心存在卖淫嫖娼行为。民警当场抓获涉案人员10人,成功捣毁一个卖淫嫖娼窝点。经查,该洗浴中心技师张某琴(女,38岁,贵州铜仁人)为顾客陈某(男,33岁,江苏金湖人),以元的价格提供“特殊服务”。
目前,张某琴、陈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
卖淫嫖娼不仅影响夫妻感情、破坏家庭和谐、败坏社会风气,更是违法行为。警方将继续加大对各类涉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净化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