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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3 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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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上午,《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省政府副省长潘贤掌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魏国强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影响制约合作社发展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迫切需要。要从规范合作社组织运行、增强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鼓励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加强合作社发展政策扶持、强化监管和服务等方面,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求。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制定配套制度,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潘贤掌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高质量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重大任务;牢牢把握新修订的内容,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法规效能,扎实推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再上新台阶。

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主任刘大旺主持会议。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季辉、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以及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金坛区农业农村局、淮安金湖县塔集镇以及南通如皋市平园池村超然果蔬农地股份合作社负责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交流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有华、省政府副秘书长诸纪录,省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夏正芳、姜葵、张忠文,省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供销合作总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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