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7日,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的一家卫生院里,医院工作的家长带着孩子接种脊灰疫苗时发现,卫生院提供的疫苗竟然是过期的!事发后,金湖县政府立即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成立事件处理指挥部,对事件展开调查,同时,县纪委、监委也介入调查。到1月9日,确定全县共名儿童接种的过期的疫苗。
疫苗不同于食品,食品过期安全风险剧增,疫苗过期,安全上的不确定性更甚。而且,过期疫苗事件,带来三个非常不好的影响:
一是危害了接种疫苗的儿童健康。当前,孩子普遍是一个家庭的未来的希望。接种过期的疫苗,一方面,让孩子错过了最佳接种期,无法产生有效的抗体,另一方面,过期疫苗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危害孩子的健康。
医院在公众中的形象。长春长生疫苗造假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企业形象轰然倒塌,这是这家毫无责任心的企业咎由自取的,它的破产让公众纷纷叫好,但它的影响也仅仅在于企业本身。而江苏淮安医院,却做出了这种不应该发生的事件,让医院的形象蒙羞,作为一个系统,在这个医院的形象均会受到波及,医院的“躺枪”不可谓是不无辜。
三是让国人对疫苗安全产生了不信任的情绪。“信心比黄金还重要。”如果说,长生疫苗是发生在疫苗制造环节的违法,那么,江苏淮安的过期疫苗则是发生在疫苗接种环节的违规。虽然,两者有本质的差别,但对于接种者而言,都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这种风险,让国人对疫苗产生极大的不信任与恐惧。
当然,这起事件也反映出了当地卫生系统存在的三个问题:
一是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这起事件是一起非常明确的责任事故,这起事件也充分揭露了卫生院本身的管理混乱,其医务工作者粗心大意、思想麻痹,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
二是卫生机构业务不精通。疫苗接种均有严格的制度流程,基层的医务工作者业务不精通,对疫苗接种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管理者对基层的指导、监督力度不够。
三是相关人员履职不尽责。无论是库存管理、领用、使用,各个环节均需要相对人来确认,但这么多环节,竟然在一个月中无人发现疫苗已经过期,相关人员履职上存在重大过错。
对此,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产生问题的疫苗企业、接种单位、接种人员等,建立“黑名单”一旦发生问题,立即加入“黑名单”,禁止再次从实相关业务、职业,提高震慑力和惩罚力度。
二是对名儿童开展持续性的医学监测。对已经接种过过期疫苗的儿童,要开展为期较长的一段时间的医学监测,对其生理状况进行全方位排摸,确保不留下后遗症。此外,对疫苗的效果开展评估,论证相关儿童是否需要另外接种疫苗,确保能产生有效抗体。
三是加强制度落实,规范操作流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通过结合现代科技进一步规范疫苗的库存管理,比如,设置库存到期提醒,对即将到期的疫苗,在系统中锁定。另外,对操作规范也要进一步明确,例如,接种时,必须确认疫苗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四是加强监管。相关管理部门、特别是卫生系统的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巡察力度,确保药品安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违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