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零土地”技改、设备投资、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工业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最高25%补助,其中重点细分行业的机器换人等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补助30%。
第八条扶持小微企业。对当年实际入库税收万元以上且亩产税收达到区规上企业亩均税收水平,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万元、万元、万元奖励。被评为国家级、省级“隐形冠*”“单项冠*”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
第十条发展总部经济。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前三年给予区财*贡献额%返还补助。对原有总部企业,每年给予区财*贡献额增长5%以上部分的50%补助。对总部企业落户金东的下属企业,每年给予区财*贡献额增长5%以上部分的80%补助。
对年度区财*贡献制造业企业达到1万元、现代服务业企业达到万元、建筑业企业达到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给予10名高级管理人员工资薪金区级财*贡献额80%奖励。
第十三条壮大数字经济。对国内外知名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在本地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或投资重大项目、实到资本金达0万元以上(含)的,给予一次性万元落户奖励。对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数字经济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
人才方面
1.集聚高层次人才。对企业全职引进海内外顶尖人才领衔的项目,经认定,给予顶尖人才个人奖励万元,并可申请最高1亿元项目补助。成建制全职引进国家、省“千人计划”团队,投资额超亿元的人才项目,按一流项目、重大项目,分别给予3年内累计0万元、1万元项目资助。对企业从市外全职引进的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一次性个人奖励万元、80万元,并给予最高万项目补助。柔性引进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等领*人才的,根据合作绩效,分别给予个人奖励万元、万元。
2.引育产业人才。民营企业引进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产业人才,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给予3年期正高人才0元/月,副高人才、高级技师等0元/月,技师0元/月产业人才津贴。参与职业技能进修培训的,按国家级和省级给予1万元和0元补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8万元、5万元奖励。有作品或技艺获评国家级以上、省级、市级技能人才、技艺传承等奖项、称号的,分别给予最高3万、2万、0元奖励。
3.吸引高校毕业生。对民营企业引进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给予3年期博士元/月,硕士0元/月,本科0元/月人才专项津贴。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到我区企业实习的,按照博士生0元/月,硕士生1元/月,本科生0元/月标准享受专项补贴。
4.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建设浙中(金东)创新城,以高层次人才创业园、人力资源产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工业设计中心为平台,入驻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国家、省“千人计划”、市“双龙计划”专家以及博士以上等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给予三年最高万元项目补助。建设金华人力资源产业园,大力引进中高端人力资源企业,创建省级人才资源产业园区。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打造专业孵化、产品中试、科技金融、专业服务等创业平台。
5.加强人才安居保障。对企业首次从市外全职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副高以上、技师以上人才),购买区内商品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50万元、10万元购房补助。对博士、硕士人才,再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上述人才租房的,分别给予三年每月0元、1元、0元租房补助。
科技方面
1.对于新建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分别奖励万元、50万元。每年补助院士专家工作站团队不超过20万元的工作经费。
2.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省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万元的资助。入选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每家最高给予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评省级以上优秀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每家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创建名单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80万元资助。
3.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4.鼓励各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纳入统计的年研发投入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每年给予10%奖励,最高万元。省创新型领*企业的研发投入每年给予15%奖励,最高万元。对在全区统一规划或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的,其研发投入再给予10%奖励。
5.对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主动设计项目最高资助万元,重大研发项目最高资助万元,重点研发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区级工业科技计划项目,按项目实际发生研发经费,给予不高于20%资助,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的科技项目给予不高于40%资助。对科技特派员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
1.提升美丽风景线。深化“千万工程”,打造一批和美乡村节点村,按万/村标准补助。全面巩固提升六条美丽乡村风景线,改造提升沿线道路、景观、绿化、文化等内容,重点突出诗歌桃源、盆景长廊风景线,向城区、城镇延伸拓展,加快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全域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开展“千户示范、万户达标”工程,完成建设3万户以上,创建示范村40个、达标村个。
2.扶持优势农业产业。每年优选2-3个农业产业重点扶持发展,把培育花卉苗木产业作为全区绿色农业发展的支柱产业。做大蔬菜、梨、葡萄、树桩盆景等四大主导优势产业,做强草莓、桃、佛手、食用菌、火龙果等五大特色精品产业。对新建果蔬类规模企业,给予基础配套设施不高于50%补助。对新建、扩建集中连片规模10亩以上设施花卉基地,给予配套基础设施不高于50%补助。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精品盆景园分别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3.扶持生态旅游项目。对列入区级重点的旅游项目(不含民宿),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格)投资万元以上的,分档予以补助:万元—0万元的,予以投资额的0.5%补助,给予5亩以内用地指标扶持;0万元—2亿元的,予以投资额的1%补助,给予10亩以内用地指标扶持;2亿元以上的,给予投资额的2%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万元,给予15亩以内用地指标扶持。景区年经营额万元以上,且对地方财*贡献50万元以上,按其对区级财*贡献额,给予第一年50%、第二年40%、第三年30%补助。
1.实施金东记忆修复工程。系统研究梳理金东历史文脉,深入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民俗文化、村落文化和红色文化等文化遗产的挖掘阐释,加强对施光南、艾青等名人的研究,深入挖掘金东文化底蕴,推出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和标志性成果,每年编纂出版《金东文化丛书》5本(套),打造文化传承经典之作。抢救恢复金东古村落古民居肌理,每年修缮不少于10处历史建筑。列入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重点村补助2万、一般村补助万元(含省级补助资金)。每年推进4-5个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市级以上重点保护传统村落最高补助万元,一般性保护传统村落最高补助万元。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传统工艺保护振兴,每年建设10个私人收藏馆(主题博物馆),争创2个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传承工作基地等非遗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守住根脉,留住乡愁。
2.鼓励音乐、诗歌产业企业落户金东。对区级财*贡献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自企业正常经营之日起,以其对区级财*贡献额为参照数,前两年按%给予产业扶持,后三年分别按80%、60%、40%给予产业扶持。在金东区新办的音乐、诗歌产业企业,在金东区租赁办公用房的,在平方米内,给予每月20元/平方米一次性租房补贴,时限两年。对新注册落户金东区的省级以上重大音乐、诗歌产业项目,在金东区租赁办公用房的,在平方米内,给予每月4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租房补贴,时限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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