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每人赠送3斤精品红枣
发团日期:每周六、日(满30人天天发团)
团费:19.9元/人
不含午餐30/人报名时一起交给旅行社
收客年龄:30-72周岁;年龄外补差价80元/人
九架厝战地民俗园在闽南,通常以顶落屋架数作为住宅的通称,顶落一般九架,小的也有七架,大型的可达十五架、十七架,故俗称“九架厝”。
这是大嶝山头村一处红砖古厝群——“九架厝”,现今以涂鸦的形式展现新颜,堪称厦门版的彩虹眷村。
九架厝战地民俗园拥有“三岛民居战地陈列厅”、“八二三防炮洞遗址展厅”、“战地坑道展厅”、“坑道探秘之旅”、“红色记忆电影室”、“前线广播站”、“战地大喇叭”、“八二三炮台”、“古厝民俗风情馆”、“战地吧台”等项目,一一还原了历史的真实。
坑道雷区
溶洞内未爆弹
战地大喇叭
金门县*府旧址金门县*府旧址,位于大嶝街道办事处田墘社区居委会办公楼西北侧20米。前落面阔3间,雕砖贴面,菱形红砖装饰墙面,上部为清水烟炙红砖院墙,门楣上方镌刻“荥阳衍派”四字。
行程安排06:30泉州湖美;07:00晋江电力;07:30石狮莱雅/南安/惠安等(以前一天通知为准)集合出发前往厦门
游览位于英雄三岛之一的大嶝岛的中部,已修建的园区面积约平方米。园内拥有“红砖古厝——九架厝”、“三岛民居战地陈列厅”“八二三防炮洞遗址展厅”“战地坑道展厅”“坑道探秘之旅”“前线广播站”“战地大喇叭”“八二三炮台”“古厝民俗风情馆”“大嶝海蛎面线小吃”“战地吧台”等项目,一一还原了历史的真实。游客可以参与炮击、打靶、穿*装战斗等一系列活动。是了解8.23炮战,重温民兵生活,集科普教育、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旅游胜地和教育基地,是“英雄三岛精神”的发源地,也是闽南海岛民俗风情深度游的首选地。景区拟继续修建第二期“海岛原住民民俗园”。
大嶝与金门一衣带水,大嶝田墘红砖古厝群自然也与金门有着不解之缘。在整个古厝群中,最具特殊意义的,便是那曾经的,也是当下厦门地区入选闽系红砖建筑捆绑“申遗”的地点。根据村子里抗战旧址的指示牌,就能看到“金门县*府旧址群”所在。
参观大陆唯一对台贸易区(大嶝小镇),台湾商品小额贸易市场。
适时结束行程,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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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含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2:含1午餐;
3:包含以上景点参观费用;
4:全程导游服务;
5:参访2个赞助企业,时间为分钟左右/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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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含旅游意外险,请自行购买
2、计划外景点门票及个人消费
备注:客人确认报团后出发前三天退团,需产生损失99元/人;当天取消费用全损不退!
(附件一)旅游补充协议
此协议与《团队国内包价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经旅行社(甲方)与旅游者(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前往由甲方安排的在销售行程中注明的旅游购物场所,则协议安排旅游行程购物场所参观。具体约定如下:
一、说明:为体现闽南地方特色,在此线路设计上有以下购物点作为旅游的参观点,在团队旅游行程中,加入参观以下闽南特色购物店的活动项目,购物商场证照齐全,是对社会开放的商场.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游者如不愿参加以下购物点,则在报名时另外选择其他的包价旅游线路,特此说明。
二、购物场所及相关:
AI智能产品体验展示中心(时间分钟左右):
同仁堂体验中心(时间分钟左右)
三、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且必须于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并签订;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和领队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购物场所或参加自费项目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本协议签订后旅游者或旅行社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毁约,如发生此情况:单方面修改者或毁约者将承担一切的经济赔偿。
2、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其他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3、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4、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5、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推荐的自费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喜好程度取决于乙方的个人兴趣爱好,甲方不承担在自费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前提下的任何赔偿或者退款。
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旅行社(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健康证明·免责书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行动不便者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
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
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五、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联系电话):
*图文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