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患者相关接触者协查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年2月4日,我县一名患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该患者,女,37岁,现住金湖县黎城街道桓裕广场,金湖移动公司员工,近期无湖北居住史和旅行史,与淮安市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公司同事)。1月21日起医院、医院就诊;2月2日转医院隔离观察治疗;2月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目前病情平稳,是我县首例确诊病例。
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分别于14时和20医院急诊科就诊;
1月22日19时-21时,在御沁园大酒店参加聚餐;
1月23日19时10分至20时50分,在全家福餐厅参加聚餐;
1月29日,14医院就诊,20时31分至医院就诊;
1月30日,15时24分至医院就诊;
1月31日,患者仍有发热,于12时06分至医院就诊;
2月1日09时33分,患者至医院复诊,17时5医院就诊,门诊隔离治疗。
2月2日15时,转医院治疗。
县疾控中心对该病例发病前后行动轨迹及接触人群进行了调查,分别为患者家人、同事、朋友、为其诊疗的医护人员及共同输液的患者。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截止发稿已解除医学观察2人。
金湖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可能与患者存在接触的人员,请立即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告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主动与属地村(居)联系,做好信息登记,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拨打疫情报告;医院发热门诊。
2.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请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
3.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请拨打电话咨询,健康咨询电话请拨打。
金湖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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