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息来源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互联网信息工作的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金湖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编外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金湖县户籍(或者生源地为金湖县),身体健康,享有公民的*治权利,组织纪律性强,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备国家教育行*部门认可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专业类别划分按《江苏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6.服从单位工作安排,需经常值班。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于年5月26日—5月29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填写并携带《年金湖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到金湖县行*中心室(金湖县建设路号)报名,由金湖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考试。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1、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5人的,该岗位将在面试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并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增设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该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15人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的面试方式,面试为分制。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成绩在金湖县人民*府网公布。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金湖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审查标准为:应聘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中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湖县人民*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者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聘用与管理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与金湖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30天。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金湖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金湖县人民*府网站(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
金湖县互联网信息中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
七、本公告由金湖县互联网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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