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审批和监管的有机配合,金湖县按照“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创新“三联”审管协同机制,有效解决审批和监管过程中“标准不一”“权责不明”“审管脱节”等问题,形成“审批+监管”闭环运行,实现审管联动无缝衔接。
信息共享,双向推送无缝隙。按照“即审即推送,即罚即告知”的原则,以审批结果信息线上推送(或线下送达)为界,金湖县行政审批局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第一时间将许可决定的主要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如在审批过程中发现有资质不符合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也及时推送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也及时将监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推送给我局,这样可以更全面准确的把握申请人的动态情况,对于有失信不良记录的、有处罚记录的将从严审查。年截至目前部门间共推送信息条,通过打造良性互动的审管联动机制,有效提高行政审批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业务齐学,执行标准零差异。建立审管部门业务联学机制,对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总结大会,双方均派人参加,及时了解相关审管信息动态;同时审管双方在接收、印发、转发有关业务文件时,均将对方纳入主送或者抄送范围,确保最新政策同时知晓、同步执行;针对日常审批监管工作共商共议联合出文,如《关于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划转后新设医疗机构执业情况“回头看”检查方案》等进一步提升审管工作的质效。
要事沟通,防范风险有保障。为最大限度防范审批风险,防止“审管脱节”,金湖县行政审批局在保持审批相对独立的基础上,与监管部门密切联系配合,在审批过程中引入监管,将监管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审批更规范,监管更有效。比如,在投资项目审批中,如遇特殊项目,行政审批局通过批前函询、联合勘验、联合评审等方式,充分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共同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对于改革创新举措,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共同参与、共同论证、共同实施,做到充分理解、共商互认、一致行动,实现“审管分离”分工不分家。
(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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