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地州县市被定为“资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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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首次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我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市、阜康市、克拉玛依市等8个地州县市名列其中。
*讯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首次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我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市、阜康市、克拉玛依市等8个地州县市名列其中。
这是我国首次出台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规划》界定的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中,包括地级行*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126个,县级市62个,县(包括自治县、林区等)58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16个。
规划指出,资源型城市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包括地级市、地区等地级行*区和县级市、县等县级行*区)。规划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异,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4种类型,明确了不同类型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阿勒泰地区、哈密市、阜康市、鄯善县被列入成长型城市,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田市、拜城县被列入成熟型城市。
规划显示,67个城市由于自然资源趋于枯竭,经济发展滞后,民生问题突出,生态环境压力大,被列为衰退型城市,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和难点地区,*没有城市被列入衰退型城市。
规划指出,要统筹*、内蒙古、西藏、青海等资源富集且生态脆弱地区的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控制资源开发强度,提高环境准入标准,尽可能地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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