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湖法院法官下沉网格成功化解一起农田承包纠纷。
徐某于年12月18日经招投标方式与金湖县塔集镇双桥村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份,承包了包括杨某委托双桥村村委会对外流转的.75亩土地,承包期限自年5月1日至年9月30日。合同签订后,双桥村村委会未按约定及时将杨某的30亩农田交付给徐某从事生产经营,徐某与杨某、双桥村村委会协调未果,由此产生矛盾。
得知此情况后,金湖法院法官迅速组织各方进行调解。经了解,杨某的30亩农田,现有龙虾尚未售出,无法将农田交付给徐某,而该农田若不交给徐某,徐某则无法统一安排生产经营,会造成一定损失。在法官及县调解委员会人员的调解下,徐某与杨某当场达成协议,杨某继续使用该农田至7月30日,并赔偿徐某租金损失元/亩,在此期间的农业生产用水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至此,徐某与杨某的矛盾得以化解,实现双赢局面。
法官进网格,与基层组织建立密切联系,及时化解网格内矛盾纠纷,使纠纷不进入诉讼程序,既节省司法资源,也能够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减少诉累。
供稿:崇会娴(宝应湖法庭)
原标题:《法官进网格化解矛盾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