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涉农资金监管、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镇财政资金管理等工作上下功夫,着力提升财政支农工作管理水平。
一、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将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系统,确保资金与项目匹配、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匹配。并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的事前、事中监管,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安全、高效,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二、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从惠民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健全农户基础信息资料、资金监管、政策宣传和公示公开等环节入手,组织民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扎实整改,规范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强化镇财政资金管理。组织对镇财政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总结检查,重点查找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对加快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等方面,不断规范镇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基层财政监管职能,发挥好镇财政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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