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云张和明)5月26日下午14:00,淮安市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内外人头攒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镇街遴选推荐的71名农村集体小型工程项目建造“土专家”集中考核评定活动准时开始。考评工作由农业农村、住建、交通、水务、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供电等领域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专家组通过查看考评对象的个人申报材料、听取汇报以及专家问询等方式,对考评对象进行综合打分后召开专家组会议,至晚19:00,评审结果公布,48名“土专家”获得专家组评定认可。
据悉,金湖县实行农村集体小型工程项目建造“土专家”定价机制的动机,源于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一次在农村的调研活动。调研组发现,很多村干部在实施集体小型工程项目时,存在一个共同的困惑:村集体很多小型工程项目的造价,因具有一定专业性,村里依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编制预算,但预算价格往往比村里找乡下有实践经验的农民工匠计算结果要高出很多,而且这些农民工匠还愿意并保证以此造价完成项目,村里想省点钱但又顾虑不上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违规;同时项目竣工结算后需要审计,村里为项目要支付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结算价审计2次费用,负担较重。发现这个问题后,县纪委监委与县农业农村局多次研究会办,制定出台了《金湖县农村集体小型工程项目建造“土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全县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农村集体小型工程项目预算及结算定价实行“土专家”制度。《办法》明确“土专家”的产生坚持不唯身份、不唯学历、唯其土、唯其专的导向,主要面向长期扎根于农村、服务于工程一线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具有相应理论水平的农民工匠等人员。《办法》对“土专家”参与工程项目建造的流程及规范予以明确,同时还对“土专家”的权利义务、主动申请执业回避的情形、执业纪律、评审费用标准以及日常考核奖惩做出了规定。
据金湖县委农办副主任徐学兵介绍,新评定的48名“土专家”履行公示程序后,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聘用,培训后上岗,纳入县农村集体小型工程项目建造“土专家”名录进行管理。实行“土专家”制度后,“土专家”负责工程项目发包控制价和竣工结算工程量及价款的核定两个环节工作,此类项目结算价不需要再进行审计,同时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遇有设计变更或其他重要事项,“土专家”也有义务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土专家”制度的实施,大大减轻了村委会作为“外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压力。每个项目村集体只需支付每位“土专家”-元评审费用,减少了村集体工程项目服务费用开支,而且管理更高效、规范、科学,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大量工程实际投资。经初步测算,每年全县村集体可节约工程服务费用近万元,节省工程投资造价约万元。
“乡村振兴,人才是重要资源。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小型工程项目相应会大量增加。”金湖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晓丽表示,实行“土专家”制度,就是要抓好放管服,把开发“乡土人才”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发挥人才作用,规范农村小型工程建造流程,促进项目高效、公开、公平、公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