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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83名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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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5月15日下午,江苏省金湖县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由金湖法院院长陈来强领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锦国宣读任命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绍忠向新当选的83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据了解,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是按照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由人大、法院、司法、公安等联合组织开展,在全县年满28周岁以上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出候选人,再通过调查走访、资格审查、征询意见、任前公示、人大任命等程序,最终选出的83名人民陪审员。本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宣誓仪式上,陈来强希望全体人民陪审员要牢固树立学习理念,坚守法治信仰;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彰显司法担当;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维护司法权威。徐加海代表全体人民陪审员作了履职表态发言。

宣誓仪式后,金湖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德良围绕《人民陪审员法》法律条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陪审职权的行使、司法实务中注意事项等方面,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培训。

文字:伍晓伟编辑:冯国丽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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