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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全面实施ldquo无证明城市r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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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溪市委改革办正式公布

《兰溪市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第一批)》,

全市项证明材料全部予以取消。

这意味着,兰溪全面实施“无证明城市”。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被取消的项证明材料)

长期以来,“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自己还活着”等奇葩证明层出不穷,而这些证明不仅增加了职能部门的负担,降低了办事效率,同时也让群众“磨破嘴、跑断腿”。“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便是向这些烦扰群众的各类证明材料“开刀”,实现全市范围内办事群众和企业去*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含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办事,无需提交需要自己跑腿去开具的证明材料。

根据规定,有六个方面的证明被取消:1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2

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镇街或村居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3

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

4

凡是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5

凡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6

凡是能通过市*务网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据悉,兰溪第一批取消的项证明材料,涉及办事项目百余项,涉及教育、民*、公安、税务等近30个审批服务部门。各相关单位将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清单所列证明材料。

当然,实施“无证明城市”,并非不需要证明,而是不让老百姓“跑断腿”去开证明,取消的证明材料是指群众和市场主体未持有、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具有举证意义的材料。其中不包括下列内容:

各类证照等自证材料,如身份证、学生证、营业执照等;

审核材料,如申请补助审批表、施工审批表等;

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如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裁决书等;

诉讼证据,当事人在诉讼中为了举证主动提供的证据材料。

为防止取消的证明材料“死灰复燃”,兰溪将开展专项督察,并将该项工作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责任制考核,杜绝出现推诿扯皮、形式主义等现象;各相关单位将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等多种形式,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真正让群众和企业不再为开证明“跑断腿”。

记者杨一之

编辑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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